前桃園市無黨籍-山地原住民市議員-陳榮基,前年11月當選後,因涉嫌買票賄選,被桃園地檢署起訴,民事部分,去年底已被判-當選無效,而在刑事方面,日前(6/30)高等法院,依交付賄賂罪,判刑1年10月。
判決指出,陳榮基107年11月,在選舉前透過親屬,以120萬元向選民買票,遭地檢署提起公訴,去年底,被判當選無效確定之後,陳榮基就辭去市議員職務,高等法院考量陳榮基坦承犯行,依交付賄賂罪,判刑1年10月、褫奪公權3年、緩刑5年,並需向公庫支付3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