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海端鄉內崁頂、利稻、瀧下3個部落傳統領域傳統領域約有478公頃,被劃設為水質水量保護區,自2006年設置以來,居民幾乎都不知道有規劃回饋金機制而感到不公,15號海端鄉公所召開水源保育與回饋業務座談會,部落居民踴躍發言。 對於回饋金部落的訴求,水利署跟縣府表示:回饋金依自來水法12-2條第3項辦理,部落如要爭取回饋金,必須提報相關保護區內水資源教育、觀摩等活動計劃至公所,經專戶運用小姐審核後,再經縣府、水利署核定。鄉公所表示願意協助居民辦理。 部落的傳統領域被劃為水質水量保護區,因自來水法第12-2條第3項,相關回饋事宜限制多,不符各部落的現況。部落仍希望有關單位依原基法第21條精神,讓部落得分享相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