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豐鄉鄉長曾淑懿因涉嫌在107年透過樁腳以5萬元向參選鄉長的對手要 求放棄參選,涉嫌賄選。花蓮地檢署依選罷法提起訴訟,一審遭判刑,依法停職。但原任曾鄉長認為判決不公,在1月14號提出辭呈。花縣府表示,依據地方制度法,一審因案涉入賄選、遭判刑的鄉鎮市長,在二審確定前自行請辭,依規定將於三個月內辦理補選。相關程序正在進行中。 依據縣府資料,壽豐鄉原民人口佔31%,而在第一屆鄉長也曾出現過原民籍鄉長,族人也期待未來當選人能夠不分族群,制訂良好鄉務政策。 除了壽豐鄉部分,豐濱鄉長因被控幽靈人口增加選票案,二審上訴駁回後,花蓮高分院1月宣布當選無效確定,目前公所也在15號完成補選登記 ,但目前選舉日期未確定。 由於補選作業公告後,壽豐鄉及豐濱鄉有意角逐鄉長職務人選也開始進行拜票工作,而選委會也呼籲各候選人務必遵守選務規定,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