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修正後,工業用底火喜得釘,同時跟著合法化,但族人持槍被捕的事件,仍經常發生。
對此22號高雄市議會總質詢,市議員陳幸富指出,又有族人持有自製獵槍,遭到警方調查,甚至滯留十多個小時,認為員警不熟悉法令,造成族人困擾。
對此高雄市警察局長回應,調查原住民自製獵槍,警方都有標準流程,可能是新進人員,或是其他地區調派的警員。
對於相關法令以及作業流程較不熟悉,後續將加強輔導。
陳幸富強調,如果員警抱持,先逮捕再由法官判斷的觀念,恐怕影響原住民狩獵文化。
希望第一線員警熟悉法令,警方也能輔導族人獵槍執照申請,讓警方在值勤上,更加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