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政部資料顯示,民國106年時苗栗縣原保地都位在非都市土地,面積有9,939.03公頃,但是依法得作建築使用的乙種、丙種建築用地只有55.55公頃,如果以人口數與每戶房屋建築基地面積去推算,族人合理需求建築面積應該要有76.66公頃。此外,實際使用土地跟政府編定不符的狀況,在原鄉比比皆是,堪稱是國土憲法的國土計畫法,未來將決定族人的建地、墓地或農業用地能不能增加,目前已進到縣市政府擬定縣市的國土計劃階段,十月底將要把草案送交中央審查,19號在南庄鄉再度舉辦公聽會,有縣議員指出,由於被劃設進農四的標準,是要近五年人口集居均達50人或15戶以上,擔心許多部落屬於散居,無法被劃入。
針對沒有達到條件的部落,苗栗縣府表示會再和原民會與營建署研議如何處理,看是否以部落自行提報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或是其它方式讓部落儘量劃入農發四分區。
事關重大的公聽會,也有族人提出,幾次都因舉辦時間和族人作息有落差,導致參與人數往往不如預期,認為很可惜。
縣府也強調,針對南庄鄉,9月25號、28號會在南庄鄉公所後棟調解室與南庄遊客中心,再安排專業人員駐點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