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民國99年歇業的五峰清泉溫泉會館,好不容易在去年底重啟,沒想到今年4月,就因為污水處理問題,遭到縣政府環保局裁罰13萬5千元,並勒令停業。
對此,鄉公所感到不滿,向中央提出訴願,認為實際營運的湯屋數並沒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
不過環保局代理局長強調,從會館試營運開始,稽查人員就曾提出改善提醒,經過數個月後會館仍未改善,因此才做出裁罰要求公所改善。
對於公所向中央提出訴願,局長表示尊重委員會最後的裁定。
清泉溫泉是五峰鄉地方重要觀光命脈,重啟營運時當地民眾都期盼,能藉此為當地產業重新注入活水,不過目前溫泉會館何時能恢復營運仍是未知,當地居民只能期盼事件趕緊落幕,讓好不容易重啟的會館,持續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