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為有效管理莫拉克風災後的永久屋基地,召開莫拉克颱風災後民間團體興建原住民族部落住宅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除了做部分條文的修訂,最重要增訂了第十條:永久屋重(修)建原則,以及第十一條:集體遷村部落族人得申請自建房屋之規定及程序。
未來修正草案通過,族人可以依修正條文拆除重建或是向上修建,解決空間不足等問題,而另一個被關注的是繼承和贈與的議題。
另外在場族人也提出永久屋土地私有化的議題,但因為日前有永久屋被法拍的問題,縣府認為必須審慎評估,也會把族人的提案與內政部營建署做進一步的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