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山地原住民立委簡東明,先前被控賄選,3年前經台中地檢署,提起民事-當選無效,1審判決當選無效,但昨天(22)台中高分院,以無證據證明簡東明賄選,全案大逆轉,2審廢棄1審判決,確定他當選有效,全案定讞。
國民黨山原立委當選人簡東明,被控以「返鄉交通費」、「工作費」等名義賄選,3年前經台中地檢署,提起民事-當選無效,1審判決當選無效,簡東明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現在(22)以無證據證明簡東明賄選,全案大逆轉,2審廢棄1審判決,也就是說檢察官-提當選無效-被駁回,全案定讞,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