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動作號召近千人到行政院前抗議,平權會痛批原民會霸凌山地鄉弱勢漢農,不過,被占用原保地情況嚴重的南投原鄉,有當地議員批評平權會的說法,根本是混淆視聽。
學者認為,原保地的流失,源自於不同時期外來者與這塊土地原住民之間,互動產生的結果,在清領時期與日本時期不同政府統治下,其實維持相當程度台灣山地的獨立性,但還是有前仆後繼的非原民,因為對土地利用需求,進入到原住民族土地內,不過對於這樣的現象,政府並沒有適時透過法令執行去排除或管理,反而在民國47到74年期間,大致做了六次土地清查,放任非法使用狀況能就地合法,同時也進行同化思維政策,導致原住民接觸且進入到所謂的資本主義、土地經濟生活型態,而平權會這次的訴求,也就是再一次複製,施壓國家政府後,明目張膽地透過法律頒行或修正,繼續介入造成原住民族土地流失。
另外,按照原基法第20條,政府承認原住民族土地,其中包括傳統領域土地以及原保地,但現行原保地開發管理辦法處於行政命令屬性,往往受到像是國家公園或其他法的管理限制,學者也建議,要提升原保地開發管理辦法到具有法律位階,健全原保地的法源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