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隊永遠的第四棒陳金鋒,2016引退後轉任教練,沒有球員包袱的他,觸角更多元!專利師公會指出,如果更早之前,陳金鋒就把名字拿去註冊,又或是申請肖像權,能為團隊和個人創造更多產值。 體育署報告指出,台灣運動產業產值只有44億台幣,只有韓國的1/10,更不到日本的1/20,佔全球0.36%,對智財權認知不足就是主因之一。 中職球員工會對百位球員調查發現,八成球員不熟悉運動智財權,九成以上不清楚諮詢管道也沒有申請經驗。 不同於美日職棒,肖像權同屬球團和球員,中職球員簽約時就把肖像權讓渡給球團,工會希望和球團爭取球員享有肖像權分潤的機制;而專利師公會則要幫忙球員了解智財權,之後擴大到其他運動,不讓選手們成為盜版標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