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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電視台    2009/04/09
無薪假逾兩個月 所得稅可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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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就要開始報稅了,為了減輕民眾租稅負擔,先前政府曾經宣布讓失業者可以延繳所得稅,四月八日再進一步宣布,讓無薪假的民眾也可延繳,只要去年九月到今年底放無薪假者,都有資格申請,申請以一次為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從五月一日起,就可向各地國稅局提出申請。



下個月就要開始報稅了,不過受到金融風暴影響,不少民眾被公司裁員或放無薪假,為減輕民眾租稅負擔,財政部賦稅署宣布,放無薪假的民眾,可以延繳所得稅。



二月份時政府宣布所得稅延繳對象,包括領取失業給付或近貧補助的民眾,或者是企業營收衰退超過三成以上,現在也把連續兩個月無薪休假、超過二分之一工作日的民眾也納入,民眾只要在去年9月到今年年底期間,被迫放無薪假,就符合所得稅延繳資格,申請以一次為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只要檢附公司證明文件即可申請,賦稅署表示,所得稅延繳對整體財政稅收影響不大。



根據勞委統計,今年第一季無薪假人數,共有21萬9千多人,財政部表示,凡是符合資格延繳者,從五月一日開始,就可向各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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