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濁水溪流域,林務局管轄的丹大林區有一部分被違法濫墾,種果樹與高麗菜,雖然經過長期訴訟把林班地拿回來,但是這些被污染的土地,種下去的樹苗都長不起來。
1958年,林業鉅子孫海向林務局標得5000公頃的伐木權之後,卻違法將100公頃林地出租給墾農,於是山坡地被開墾成一階一階的梯田。
1987年,山林保育工作者賴春標揭發丹大濫墾事件,引發森林運動,林務局因而宣布禁伐天然一級木。雖然不再伐木,丹大山區還是沒有回復,因為那些被耕作過的田地,樹長不起來。
除此之外,丹大造林還面臨動物危害、乾旱與寒害等問題,林務局因而設立了7公頃的試驗區,透過開挖植穴與挖溝,進行土壤改良。
土壤劣化成為丹大復育最大的難關,造林需要人力經常照顧幼苗,但是丹大林道路況容易坍方,更讓這項工作難上加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