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   - 迄  族群 主題   
 
原住民族電視台    2018/08/09
南島論壇開幕爭議 傳統智慧財專用權受矚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法律政治  
地點: 台北市 全部    

這次在南島民族論壇開幕式上,奇美勇士歌舞展演引發的傳統智慧專用權爭議,也意外凸顯對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的關注,目前原民會通過核定的專用權有哪些,以及使用時,有哪些需要注意?來看記者Ranap的整理報導。

好的主播,根據原民會資料,目前為止共有11個項目,已經取得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當中像是阿美族馬太鞍部落就有三項,包括五片流蘇裙、部落領袖大禮冠盤帽、巴拉告傳統捕魚技藝工法。

鄒族部分也取得三項專用權,像是特富野社的歷史頌、男女傳統服飾,而賽德克族也以傳統家屋取得1項專用權。

日月潭邵族也被核定儀式性杵音、非儀式性杵音、Izakua歌謠、長木杵的專用權,這次新聞爭議的阿美族奇美部落,包括勇士服裝、pawali-ciopihay的舞蹈歌曲,始祖傳說及歌謠、送靈祭歌四項,都擁有專用權。

而目前正在向原民會申請核定中的包括,卡那卡那富族的米貢祭、傳統服飾以及傳統古調Pe''uuna3項,預計今年底以前可以通過。

當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經過原民會核定取得專用權之後,可以受到那些法律上的保障呢?

原創條例施實施辦法規定,在申請時部落需要選派代表人,但是這項智慧創作不歸屬代表人,是屬於申請人和特定部落或是族群智慧創作,可以就信仰儀式、樂舞、雕塑、編織、服飾、圖騰等有有形無形的文化資產作申請,那在經過認定後會准予登記並上網公告。

而智慧創作專用權人,享有下列智慧創作人格權,有公開發表、禁止他人歪曲、竄改,毀損智慧創作內容,的智慧創作人格權。

條例也明定,如果專用權人要授權他人使用,必須明訂授權使用地點時間約定,如果約定不明,就不會推定為授權,另外如果專用權人已經授權給甲方,甲方又想授權給乙方的話,必須回過頭來,去告知請示專用權人。

如果出現過失、侵害智慧創作專用權,也會依照民法規定請求損害賠償責任。

在初步認識原創條例之後,還有特別要注意的地方,就是原創條例第16條,卻也規定了一些情況,可以使用已公開發表的智慧創作。

條文指出,像提供個人或家庭非營利使用者,或是報導、評論、教育研究必要者,以及像有其他正當目的,合理使用方法使用者,在這些情況下使用呢呢,都要註明出處,但是在不違反該專用權人利益,跟不違反社會使用慣例下,可以不用註明出處。 

 
 
地址:106台北巿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國立臺灣大學總圖書館北側廣場地面層
電話:(02)3366-3776   FAX:(02)3366-3770    
EMAIL:ntutiprc@ntu.edu.tw
網站點閱次數:65,687,890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