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基本法2005年公布施行後,為了避免和其他法規出現衝突,原基法第三十四條就規定,施行後三年內,需修正、制定或廢止相關法令,原民會日前宣布已完成78種原基法配套法案,民進黨立委陳瑩肯定原民會進度,但牽涉原住民族權利的土海法、自治法仍沒有進展,應該要加快腳步。
不過在野黨立委廖國棟,則對原民會宣示的近9成完成率表示不以為然,因為原基法公布施行10多年,相關配套法案早該要完成修法,目前卻還有9項重大法案未完成修正,批評進度反倒是「牛步化」。
立委鄭天財也表示,雖然完成度看似相當高,但仍有許多法令,和原基法產生衝突,甚至限縮族人權利,仍沒有納入修法的範圍。
對此原民會回應,雖然需要修正的相關法令是87條,但是原民會也一一檢視各項法案,像是野保法、文資法、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等相關法規,都有可能納入修正。
而監察委員瓦歷斯‧貝林提到,再修正原基法配套法案時,各部會最容易忽視的就是,讓原住民族在社會文化的發展,以及政治上的地位,都受到公平對待,認為目前這部分還有待加強。
原民會強調,幾項重大法案,像是自治法已經和各族群意見領袖討論,目前朝向程序立法來推動,而部落公法人完成公告,在彙整相關意見,而土海法的部分,由於各群族看法不一,則還要再研議,不過會盡速完成相關配套法案,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