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塊塊梯田,是過去泰雅族族人在山坡地開墾的痕跡,不過務農收入不高也不穩定,不少族人看著露營熱潮興起,決定移除果樹、農作物,把上一代留下來的農地,作為露營場,苗栗泰安鄉公所統計,103年鄉內只有三四家,到106年已經有107家、三年間成長約30倍。
露營業帶動地方發展,但合法業者卻少之又少,因為農牧用地上想設置露營場,須先申請休閒農場,面積要在0.5公頃、大約五分地以上,但多數露營場卻只有三、四分地大。
露營場營主希望政府能輔導合法,放寬限制,但學者指出,台灣農地越來越破碎化、面積過小,會讓農業生產達不到經濟效益,實在不宜再下修門檻。
農委會表示,農地上興建露營場,要符合農發條例母法精神,以農業生產為優先,如果未經申請就設置,至少可處六萬元罰鍰。
但學者表示,現況是人民未守法、政府不執法,並非真的無法可管,至於要如何亡羊補牢,現在仍未見政府提出積極的補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