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6花蓮震災建築物倒塌受災戶,21號開始受理申請補助。花蓮縣府建設處指出,目前補助震後毀損建築物分成4大類,第一類是針對震後已倒塌的大樓以及經評估應拆除的建築物。
第二類為地震後緊急評估為紅、黃單的建築物。
另外還有第三類,受地震嚴重影響的花蓮市、新城鄉和吉安鄉的一般住家修繕補貼金。以及第四類因為拆除工程損壞的建築物,都能受理補助。
另外,由於花蓮震災善款監督委員會將其中8億元善款,用於觀光、石材業的紓困補助,引發爭議,目前花蓮縣政府也開放讓捐款人,能夠申請退回。
而有關花蓮市、吉安鄉還有新城鄉等重災區住屋內的家電、汽機車等損害,也可以向村里長登記,或撥打縣府1999專線反映,申報時間到3月31號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