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信義鄉公所從去年開始,在原保地承租案申請上,有40幾筆因違反保留地租賃契約第七條規定,而未獲准,平權會等團體認為是差別待遇,因而發動抗議。
不過部落族人提到,平權會才是在原住民族地區,利用政治與經濟優勢力阻他們爭取祖先留下來的土地,甚至過去他們還因原保地問題,遭到黑道恐嚇,而認為單就這件事情上,並非族群問題,應該不分族群,都應按照法令規定來遵守。
原民會表示,原保地開發管理辦法從79年到現在,沒有修正過內容,只是在105年訂了一套作業流程標準程序,不管是在國產署或一般公產管理機關,只要有跟一般民眾進行租約簽訂的,都會有這樣一套規範。
目前擔任監察委員以及原轉會副召集人的Walis‧Perin則表示,由於現階段對這個案件了解的都屬片段消息,將再進一步了解細節,而未來不排除將這個案件提到原轉會來討論。
原保地問題錯綜複雜,蔡政府推動轉型正義,勢必需要台灣社會一起循序漸進來面對並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