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在106年選定了四所博物館以及美術館作為示範館所,推動包含本土語言多語導覽以及廣播,其中原住民族語是以阿美族語、排灣族語、卑南族語以及泰雅族語作為導覽語言,原住民族語翻譯人員,在2號成果發表會上,提出族語翻譯上的困境。
負責審查族語翻譯的專家代表,也建議未來在編撰文本的同時,先找出博物館的主體內容,在整個介紹過程中進而與訪客產生連結與共鳴。
目前推動的本土語言除了原住民族語之外,還有台語、客語以及手語,文化部期待透過各面向的努力,建構出語言友善的博物館環境。
行政院今年1月7號通過了文化部擬定的「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並送請立法院審議,期待在未來台灣的本土語言,能夠更廣泛的運用,深根在台灣每一個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