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 ,11月1號在立法院教文委員會,一讀通過,未來辦學卓越的偏遠地區學校校長,經一定程序,得連任2次,一任任期4年,等於可留12年。
針對原鄉教育困境,《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從專案聘任師資、師資培育、保障原鄉公費生名額,到偏鄉教師加級跟津貼,全都納入條文內容,或明定另訂辦法。其中針對偏鄉教師的專業智能,也鼓勵老師學習當地部落族語。
立委高金素梅指出,未來除了偏鄉補救教學,由中央全額補助,在部落興建教學場所,也將不受建築法規限制。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 ,順利一讀通過,委員指出,希望讓更多優良師資與教育資源,趕緊導入最有需求的教學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