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5號審查「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當中政院版針對教育師資提到,教學場域首先要保障的是學生的受教權益,而過去偏遠教師多以代理代課為主,師資流動率也就相對較大,未來期待透過專聘教師六年一聘,且得以續聘,以及久任教師能取得甄選加分等方式,讓師資流入偏鄉學校,同時可以規劃個人職涯。對此,新北市烏來國中小校長表示相當樂見。
全國教師公會總聯合會理事長認為,即使專聘教師的6年一聘,以及領滿一年薪等條件,都優於過去的代理教師,但是這並不能實質解決師資問題,反而讓專聘教師有更長時間,是處在不穩定的教學環境中。理事長表示,開放偏遠教師正式教師員額,才是解決問題的目標。
25號審查會議共提出12個版本,但主要以政院版做為審查基礎,會中也達成初步共識,至於專聘教師的分級及資格認定標準,未來將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地方機關討論,因地制宜做為考量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