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   - 迄  族群 主題   
 
原住民族電視台    2009/02/17
土地官司打不完 Truku訴訟路艱
記者:Abas/阿力夫
地點: 全臺 全部  
花蓮秀林鄉富世村太魯閣族人爭取台電舊宿舍的土地所有權,其實從民國92年就已經開始,這五年多來,漫長的申請、陳情、訴訟過程,讓地主的後代感到辛苦,特別是秀林鄉公所回覆族人說這是行政院原民會主管的,但是行政院原民會又說這是秀林鄉公所的業務,公文往返來來往往之間,讓夾在中間想要取回土地的地主家屬,一頭霧水。

富世村的太魯閣族原開墾戶後代,為了爭取祖先辛苦開墾的土地,從民國92年起,展開一連串漫長的申請及訴訟,民國91年,台電與秀林鄉公所終止租約,民國92年7月,9位富世村民向鄉公所展開第一階段申請,要求歸還原住民傳統土地,秀林鄉公所回覆已著手規劃太魯閣族文化館,申請人無土地權源證明,並已取得自用住宅回絕申請,族人提起行政訴訟,並著手進行耆老口述歷史調查與日據時期戶籍、地籍資料蒐集,最後族人接受行政法院建議,撤回行政訴訟。

96年元月,族人依據耆老口述歷史,確認原開墾戶,原地主後代重新檢具耆老口述歷史資料、日據時期戶籍謄本、手繪地圖等資料,向鄉公所申請增劃編保留地,主張土地於民國58年土地總登記前,就遭公產管理機關以其他方式排除使用,再度遭秀林鄉公所拒絕,經濟部與台電93年曾去函監察院表示民國30年起租用該土地,但秀林鄉公所表示年代久遠無從查考,並稱台電於民國63年起向鄉公所承租該筆土地,再次拒絕族人申請,96年8月行政院原民會就此案建議,改由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申請土地權利分配,96年10月,族人依據此建議再度提出申請。

面對秀林鄉富世村太魯閣族人的第三階段申請,秀林鄉公所仍維持92年無權源證明及已取得自用住宅等主張,拒絕申請,申請過程公文往來、條文法規繁複,讓申請的族人非常無奈,97年5月行文秀林鄉公所及行政院原民會詢問相關法規,尋求行政單位協助。

98年1月9號,行政院原民會回文表示族人陳情事項為事實認定及執行事宜,係為花蓮縣秀林鄉公所權責。98年1月19號,秀林鄉公所提出行政訴訟答辯狀表示,根據原住民族土地開發管理辦法,主管機關非秀林鄉公所,申請准予分配原住民族保留地於法不合,並指申請族人權責不分,秀林鄉公所表示未來是否將土地歸還申請,將交由行政院原民會定奪,中央主管機關與地方政府互踢皮球,也讓原住民族人在申請土地的過程中,遭遇到重重困難。
 
 
地址:106台北巿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國立臺灣大學總圖書館北側廣場地面層
電話:(02)3366-3776   FAX:(02)3366-3770    
EMAIL:ntutiprc@ntu.edu.tw
網站點閱次數:65,671,807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