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初審通過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草案,如果順利三讀通過,未來將明定原住民族語言為國家語言,並且政府應每年寬列預算,推動各項族語發展措施,有族語老師樂見法案推動。
族語老師認為,原住民族語言成為國家語言後,政府應該更加積極培育族語老師,而草案中提及未來政府處理行政事務,或當族人在司法程序中都能以族語陳述意見,政府並肩負聘請通譯傳譯責任,也有族語老師認為推廣族語,除了制訂政策之外,族人的認同感和參與也相當重要。
語發法草案更規定政府捐助原住民族電視及廣播機構,製播節目使用族語比例不得低於總時數50%,有族語老師提出看法。
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草案完成一讀,還有待院會二、三讀,立法通過的話,復振族語的工作又邁入一個新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