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2月14號親筆簽署,正式發布「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但針對備受爭議的劃設辦法第3條,依然未將私有土地納入傳統領域範圍,夷將‧拔路兒指出,主要考量跟憲法保障財產權產生衝突,恐怕會引起更大爭議。
一聽到原民會發布「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依舊將私有土地排除在外,有族人激動抗議、丟擲雞蛋,甚至跟警方產生激烈衝突。
夷將‧拔路兒強調,現階段依原基法第21條規定,只能劃設「公有」土地,但他表示發布劃設辦法後,原住民族地區的重大開發案,都可以踐行諮商同意程序,至於原住民族地區範圍內,私人土地上開發行為,則有環評、水保或建管等諸多審查重重把關,未來也將有國土計畫法,訂定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強化保障機制。
面對記者會不同聲音,現場唯一列席的立法委員鍾佳濱表示,原住民族土地權益能夠踏出第一步,就有機會再進行修正。
回到去年12月,不少原住民族人要求行政院退回劃設辦法草案,希望取得原住民族社會最大共識,不過14號原民會發布版本,依然將傳統領域範圍排除私有土地,再度引起族人輿論譁然。
原民會表示,劃設辦法已經綜合各方意見訂定完成,預計現階段將劃設80萬公頃原住民族傳統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