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電視台獨立自主備受各界關注,有學者、民間團體批評政治力介入媒體不斷上演,甚至走上街頭抗議要拒絕媒體干預,要求黨政軍退出媒體,為了保障原民台獨立自主,凸顯立法保障的重要性,多位立委草擬辦法案,.立委孔文吉提案從原文會設置條例做出部分條文修正,其中充分授權給董事會,董事長經由1/3以上董事以書面提出會議目的及召集理由請求召集董事會時,董事長應在受請求10日內召集,逾期時,得由請求董事報經主管機關許可後自行召集,表示董事會有充分實質的權責,可以排除政治力干預。
另外,立委Kolas也在自己的臉書PO文表示,上任後已經好幾個周末不休息,參考國內外相關法律,草擬原住民族電視法,已經擬完,進入連署階段,裡面最嚴格規範的,就是不讓任何政黨介入媒體。
不只是原住民族電視台,其實媒體多年來都呼籲黨政軍退出媒體,有立委坦言很難。
原文會103年1月1日自主經營原民台後,前台長馬躍比吼不到一年就請辭,並對外批評原民台欠缺足夠的媒體獨立性,只能以請辭行動,喚醒各界重視原住民族的傳播權和媒體近用權。
到底立專法或是修改設置條例,才能確保電視台的自主不受政治力干預,恐怕還有很多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