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嘉部落朱姓族人申請的原保地,為國有財產署管理的利家段4088號地號,該筆土地原本有民眾承租,但早在70年11月朱姓族人就向該民眾購買並持續作種植果樹等,也握有當時雙方簽的土地讓渡書,不過因法令而都未能過戶,而在申請原保地時,卻遭承辦人說不能編更申請令族人非常不解。
對於族人的疑慮,國有財產署表示:
族人可以檢具讓渡書等相關證明,提出陳情異議,如果確實族人耕作,申請原保地應該沒有問題。
族人申請原保地常碰到因承辦人與會勘人員說明不清等許多問題,造成族人解讀錯誤,而產生族人間的爭議或權益喪失,讓族人感到很無奈,朱姓族人表示要繼續陳情,爭取自己的土地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