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依法行政的國家體制中,原住民族土地卻長期受限原基法相關辦法的不健全,原住民族無法自主管理利用土地空間,因此原民會擬具原住民族土地及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希望原住民族傳統領域能儘快劃設公告,但以部落為劃設單位卻引發爭議,被批評是便宜行事。
對此原民會土管處回應;原基法21條的立法意義,是劃設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的土地,諮商同意的程序也是以部落為基礎,因此才將劃設辦法設定部落為主體,強調行政機關只是輔助角色。
原民會表示;劃設辦法必須儘快上路,才能讓其他公產機關釐清權責,配合傳統領域公告進行法規修正。
原民會9日辦理草案預告14天,23日以前以書面陳述意見,後續會儘快針對各方意見進行研商,再做修訂,原民會強調;會尊重各部落各族群的劃設調查成果,若有跨族群或是跨縣市,土地重疊需要釐清的部分,原民會也將會給予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