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孔文吉所提野保法第21條之一修正草案,爭取原住民族非營利自用狩獵除罪化,14日獲經濟委員會初審通過,但農委會堅持底線,部落族人未來因為自用狩獵,還是要向主管機關填表申請,而主委陳志清借鏡國內外案例,認同族人狩獵規範,可交由部落自我約束。
但野保法開放族人非營利自用狩獵,仍引起動保團體強烈反彈,立委也提出疑慮,除了立委孔文吉修法版本,立委Kolas則認為;非營利自用並非萬能丹,點名農委會林務局和原民會共同訂定的狩獵管理辦法大有問題。
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中;對各族群可獵捕時間、數量和種類,不合時宜的正面表列規範,讓不少族人因此吃上官司,立委高金素梅,也將提案修法,要求農委會會同原民會提出野生動物的物種科學數據,並廣泛召開公聽會,納入部落獵人的聲音。
原民會表示,目前已經有委託學者針對各族群獵人文化進行調查,年底調查報告就會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