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號起,台灣的電視進入無線數位化時代,數位化之後,數位有線電視可以提供更好的影音品質、更多的節目內容選擇,不過
原民台不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也就是NCC的規畫頻道裡面。目前原民台收視方式,分為三種,離島偏鄉通常仰賴衛星,再以家中小耳朵天線接收訊號。第二種也是由衛星再進入付費有線電視系統,所有節目內容會由有線電視業者接收,傳到家戶。第三種則是經由網路傳經過MOD機房,再傳到家戶。無線數位化是一個過程,為了達到數位匯流以及高畫質節目,不過前兩種將訊號打到衛星,再接收的方式,將導致以HD高畫質製播的節目只能以一般標準畫質播出。另外不同於有線電視,任何人想要收看無線電視,都可透過裝設機上盒的方式免費收看。
現在電視台的設備幾乎也都數位化,為的就是收視戶可以有更好的收看品質,原文會爭取,希望將數位無線電視的其中一個頻道,指配給原民台數位頻道播送,讓原民台儘速進入數位無線電視平台中,不過卻受限《廣播電視法》第四條規定「電波頻率不得租賃、借貸或轉讓」得規定。
必須修法,目前立法院還在協商修增條例,讓原文會可以委託經營無線電視的機構播送原民台節目,而不受廣播電視法第四條規定的限制,能不能順利通過,還有待立院各黨團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