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   - 迄  族群 主題   
 
自由時報    2014/10/16
〈北部〉鄰近市中心 原民公教會館閒置5年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產業經濟、部落發展  
記者:游太郎
地點: 花蓮縣 花蓮市    

花蓮縣原住民公教會館閒置五年以上,以往供許多年輕遊子住宿及公教人員會議使用,縣議員余夏夫要求縣府妥善規劃使用,尤其公教會館位於花蓮市六期重劃區旁,離市中心近,荒廢棄置相當可惜;縣府則表示,翻修經費達五千萬元,經濟部促參司建議拆除重建,但因缺乏經費,將儘量朝OT方向處理。縣議員余夏夫昨質詢指出,花蓮市重慶路、信義街口的公教會館以前委託阿美建設協會管理,內設客房及會議室,由於收費較一般旅館便宜,且當年鄰近南濱夜市、六期重劃市夜市及金三角商圈,吸引許多公教人員及年輕遊子前來住宿。
但隨著六期重劃區夜市移往自強夜市,五年前經營開始走下坡,雖有其他團體嚐試經營,並以原住民舞蹈及特色吸引觀光客,最後仍因經營不善退場,閒置荒廢迄今。
余夏夫說,六期重劃區規劃觀光彩虹夜市與原住民及十八省一條,加上離重新規劃的南濱公園又近,當年的誘因已重現,縣府應重新規劃、恢復經營,否則荒廢有礙觀瞻,又影響當地的環境衛生,也會變成治安死角,不能再漠視不管。
原住民行政處代理處長督固‧撒耘表示,公教會館兩年前預計作為原住民表演藝術研究中心,經評估因場館年久失修,翻修經費高達五千萬元,目前朝OT(Operation營運、 Transfer移轉)方向規劃,由縣府投資興建完成,再委由民間機構營運,營運期滿,營運權仍歸還政縣府。
不過,今年六月經濟部促參司及專家學長實地會勘,評估促參採購已流標三次,建議縣府採BOT(政府提供土地,由民間投資興建並營運,營運期滿所有權移轉給政府)方式拆除重建,但誘因不高,因此朝OT較可行。
他也說,公教會館與阿美族人淵源深厚,未來在委託經營管理部分,除希望保留部分空間給原住民人用,將尋找優質廠商合作,收取高額營運權利金,投入原住民精英培養或社團活動運作,回饋給原民鄉親。 

 
 
地址:106台北巿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國立臺灣大學總圖書館北側廣場地面層
電話:(02)3366-3776   FAX:(02)3366-3770    
EMAIL:ntutiprc@ntu.edu.tw
網站點閱次數:66,689,302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