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勞工,在就業場所發生事故,造成勞工生理上的危害疾病、傷害、失能或者死亡,就是職業災害,那麼根據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原住民職業災害現況,102年1到12月的原住民職業災害件數總計是888件,其中死亡7件、失能88件、傷害793件,比較前年101年1到12月的原住民職業災害件數總計910件,其中死亡11件、失能83件、傷害816件,降低了2.4%,就有族人勞工朋友說,就算是本身的安全措施像是工地安全帽都戴上,但是工地的安全衛生設備不完善,容易發生意外。
部分勞工也說,遇到工安事件,只要沒有失能,僱主只會支付小額醫藥費,其餘不負責。
勞檢處回應,職業災害案件,發生主因還是以工程施工現場,防墜設施缺乏或是不完善,以及作業人員沒有確實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法令規定,堆置物料等原因所導致,因此勞檢處即日起,除了加強稽查之外,一旦工安意外發生之後,就會先介入調查把災害責任釐清楚,針對有違反職安法上的規定的話,就會依法處分。
另外勞檢處也呼籲,勞工在假日出勤辛苦工作,應該有更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給予保護,將會提高假日動態檢查頻率,遏阻雇主僥倖心態,確保勞工假日工作安全,如果檢查發現有任何違反職安法之相關規定,將依法處理,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