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中選會針對選舉公報原住民候選人政見;是否採用中文與羅馬拼音並列刊登一案做出決議,在選罷法沒有明文規定之前,暫不實施,但這項決議讓連署人之一的議員夷將痛批中選會藐視;憲法與原基法保障族人政治參與、發展族語文化的基本權利。
議員夷將拿出四年前,當時的中選會主委賴浩敏來涵內容表示,政見以中文與羅馬拼音並列刊登依照憲法原則可行,也會積極採行,但四年後卻提出必須先修選罷法才可行,是出爾反爾、藐視族語文化,而立委廖國棟認為,用原住民書寫系統發表政見依法可行,若中選會堅持立場,未來也會積極盡快讓選罷法修法通過。
民進黨原住民族事務部主任認為,選罷法並沒有修法的必要,裡頭也沒有明文規定部能使用羅馬拼音,由於選舉公報具有公信力,若用原住民族語言書寫也與選民有實質、有效的溝通功能,對於中選會決議表示,未來不會停止陳情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