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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2014/08/18
【書與人】我對文學沒有想像 - 巴代談《巫旅》
族群: 卑南族   
主題: 文學  
記者:專訪◎張耀仁
地點: 全臺 全部  

「我把自己定位成一名部落文史工作者!」向來被視為小說家的巴代(Badai,1962-)如斯堅定道。

這不由使人一驚,畢竟去年他連續拿下多項大獎,包括吳三連文學獎、全球華文文學星雲獎歷史小說類等,更遑論2008年獲得台灣文學獎圖書類長篇小說金典獎,在在顯示論者將之認定為小說家的取向,唯出身卑南族的巴代志不在此,而更關注其族史,試圖從中考據其文化現象,結合部落口傳歷史,使小說作品兼具野史、文學、文化等意涵,而書寫的起點可見諸他的碩士論文《以大巴六九部落的實踐經驗芻建卑南族巫術的理論》,該書鉅細靡遺考察了卑南巫術擺設乃至執行儀式,「經由儀典的過程,匯聚了文化、歷史以及語言。」巴代說,他意欲透過文學鋪陳促成讀者更加理解原住民儀典背後的深意,也為部落保留相關的文化精神。

矢志成為「野史/稗官」
也是因為碩士論文的完成,使得他「更懂得如何撰寫長篇小說」,學術的訓練使他「開竅」,了解長篇小說所涉及的故事大綱、人物設定、分場等細節調度,這許是碩士畢業隔年(2006年),旋即出版長篇小說《笛鸛:大巴六九部落之大正年間(上)》之故。該書為他帶來明確的寫作目標,也獲得廣泛注目,包括入圍台北國際書展小說獎、金鼎獎一般圖書類「最佳著作人獎」以及前述提及的台灣文學獎等,更重要的是日本草風堂於2012年出版日譯本《女巫》,讓巴代筆下的日治時期部落文化與巫術有效傳達給日本讀者與學者,他們不僅前來部落進行「小說踏查」,也驚歎過往曾有這樣關乎日本的時光與記憶,「因為原住民向來被限縮於人類學的範疇中,而我意欲從那框框中走出來。」巴代指出,部落巫術與西方世界是截然不同的文化脈絡,「部分論者將之比擬為奇幻文學,顯然沒有讀懂我的作品!」他表示自己目前一方面撰寫文史部落系列作品如《笛鸛》等;另一系列則是卑南族史如《斯卡羅人:檳榔.陶珠.小女巫》,而新近出版的《巫旅》即是此一系列的第一部作品。

「我想成為『野史/稗官』的志向,遠超乎成為『小說/文學家』的浪漫。」巴代再次強調。

成為後來者的標竿
這樣亟欲成為部落文史工作者的巴代,乃因感受到部落文化如何與之重建的迫切使命,「我對文學沒有想像!」巴代語出驚人地說。他很明確地感受到身為邊緣族群的焦慮,「期望在它毀滅前能夠留下一些什麼。」因此除了進行田野調查,他也閱讀大量的文史資料,期望能夠探索卑南族史中「不明」的歷史事件,也就是新歷史史學所強調的「史之罅隙」,在那些最無可說之處,往往隱含了驚人的壞毀或成就的起點。

「之所以不從報導文學入手,在於它是『弱化的論文』,」巴代解釋道:「它無法準確驗證人的心理狀態,它也無法有效描述人的心理情境。」亦即報導文學壓抑了作者的情感,這也是巴代選擇透過小說的形式去進行思索的緣故,「我並不在意文藝的價值,而是期望自己能夠寫出感動族人也感動讀者的作品。」談到書寫過程中,做為原住民作家身分必然觸及的漢文書寫,巴代以為漢文只是表達的工具,「讀者不需要經過再次的翻譯。」比起部分強調母語書寫的作者如夏曼.藍波安,巴代通常將之運用於傳達原始資料的意義,而不刻意突出母語在對話裡的運用。

在《白鹿之愛》中,巴代自序指出:「我想談一談關於『戀愛』這一件事,一件關於卑南族女性在較早以前的感情態度,或者看待男女之間那種難以常理定則的愛情的想法。」所謂「常理定則」,也就是相對於漢人男性至上的情感狀態,然而卑南族早期的男女戀愛觀──現在的卑南族因為戶籍制度的介入,家庭早已不再由女性主導──男性乃是社會公器,是為社會建立秩序、安定以及生產力的來源,男性「婚入」(並非入贅)女方家,從事狩獵等工作,卻無財產處分權,而女性則掌有婚姻關係大權。換言之,未婚卑南族男女的婚嫁權落在女方,由女方向男方暗示、再由男方採取示愛行動,男方未必非得回應女方的暗示。此外,男方雖可主動示愛,但必須在女方可接受的範圍之內,否則即視同侵犯。

這樣對於部落文化的闡述,一方面標示了個人書寫的辨識度,一方面也使人想起著名人類學家紀爾茲(Clifford Geertz,1926-2006)所言:「我們需要的不只是地方知識,我們更需要一種方式,可藉以將各式各樣的地方知識轉變為它們彼此間的相互評註──由一種地方知識的啟明,來照亮另一種地方知識所隱翳掉的部分。」而這正是巴代欲以二十年的時間去架構「另一種」部落史,他期許自己能夠成為後來者的寫作標竿。

重建卑南族失落版圖
我認識巴代,始於他還喚做林二郎的〈薑路〉,在這篇獲獎的作品中,他處理了一個70年代台灣鄉土小說恆常可見的命題:人如何於原鄉中尋覓自我?人如何抵抗資本主義的壓迫?透過種薑的男主角魯本如何遭遇漢人尼恩的剝削,以及在困頓的經濟壓力中、在那條蜿蜒崎嶇的山路間,最終照見自我的歷程──儘管自我早已遺失了,而這正是巴代欲以史為經、以情感為緯,挽留不斷流失的部落文化,無論是《斯卡羅人》乃至《巫旅》等,其實都指向「人如何在制度之下表達其愛的意志」,亦即「人如何存活於制度的結構之中」?部分讀者可能會皺眉於「為什麼必須閱讀部落小說」,殊不知,這樣的質疑恰恰反映了個人渾然不覺於制度如何加諸己身。所以,閱讀巴代的小說是一次愉快而驚喜的體驗,它讓我們重新思索愛與存在的深意,倘若90年代是原住民漢語文學逐步自覺主體的歷程,那麼新世紀以來的原住民文學理應是重新面對部落史、部落語彙重建與再造、部落與漢民族文化雜糅的深刻省思。

做為箇中用功甚深者,巴代為了完成設定的目標,每天都在書房裡書寫長達八個小時,「早上與下午各三個小時,晚上再寫兩小時,簡直就像上班。」巴代說:「縱使不寫作,也都在思考著這件事。」對於年輕有志於此道者,他的建議是:「寫吧!寫吧!」做為四十五歲才起步的寫作「遲來者」,短短幾年內他已交出七部長篇小說,產量驚人,也使人見證其決心:意欲以小說去重建卑南族失落的版圖。而那不由使我們再次想起〈薑路〉的男主角魯本在反覆猶疑中,無法決定買賣薑田與修築挖薑而來的道路孰輕孰重,最終只留下無奈的結局:「那天,他們7點多,才搖搖晃晃回到家裡,因為疲累而哭紅了眼眶。」

那最後一句看似輕盈、實則被損害被羞辱而意欲奮起的什麼,彷若巴代踽踽而行的背影──究竟,「我」是誰?「我」從哪裡來、該往哪裡去?該如何愛人與被愛?這或許是巴代意欲奮起、戮力以文字為部族留下紀錄與故事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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