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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2014/08/17
原民會主委:還我神木
族群: 泰雅族   
主題: 法律政治、環境生態保育、傳統生態智慧  
記者:潘杏惠
地點: 全臺 全部  

南投信義鄉等原民團體,抗議台大實驗林管理處,未經部落同意,就擅自運走千年神木。原民會主委林江義昨天表態支持原民團體,呼籲台大盡速歸還神木。他強調,台大是台灣最高學府,自己身為台大校友「也難以理解台大的作法」。

林江義說,南投信義鄉的原民團體抗議台大引用的《原住民基本法 》,其實是參考幾年前發生的「新竹司馬庫斯櫸木事件」。

2005年司馬庫斯部落族人余榮明(Amin)等人發現1棵因颱風倒塌的櫸木殘枝,經過部落會議決議後,帶回部落作為美化環境、雕刻、造景之用,後來卻被林務局以竊盜罪告發。

當時包括新竹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均判決余榮明等人有罪,但他們堅持根據《原住民基本法》,在泰雅族傳統領域內,因生活習俗需 而採取森林產物活動,並無違法;高院重新審理此案後,認為族人們行為符合《原住民基本法》精神,最終判決無罪。

林江義認為,此判決彰顯《原住民基本法》精神,更突顯尊重多元文化的重要性。他也提到,台大林管處在南投長期跟部落族人有合作關係,希望彼此能坐下來好好溝通。

長期研究布農族文化的花蓮卓楓國小老師張小芳也提到,「花蓮銅門部落檜木事件」中,原住民成功護樹的經驗,其實也可以作為借鏡 。

2013年年底,林務局花蓮區林管處人員到秀林鄉銅門村,清運日前颱風造成銅門村奇萊山區內包括紅檜、扁柏等倒樹,但在運下山時,引起當地村民不滿,認為林務局未事先知會就運走,讓族人感覺不受尊重,村民們歷經10天抗議阻擋卡車下山,並搭帳棚紮營看守,過程衝突不斷。

最後經立委介入協調,林務局、花蓮林管處與銅門居民達成共識, 決定暫將樹木留在銅門部落,由森林警察巡邏,待部落會議決定最終放置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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