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24日通過內政部所擬的國土計畫法草案,並將送進立法院審議,國土計畫法草案幾度進入立法院,最後都在屆期不續審的情況下重來,行政院表示國土計畫法整合國土保育、海洋維護、農業經營及城鄉發展的方向不變,其中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明定,前10年由政府編列預算移撥,且移撥總額不得少於500億元,這次修改草案也增加了原民會訂定的「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土地使用管制及擬定原住民族土地特定區域計畫的規定;明確規定國土功能分區的使用原則。
原民會表示這次國土計畫法憂關原住民族土地權益有兩條,在第10條明定全國國土計畫的擬定、審議,若涉及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者,應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並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擬訂。另外第22條再明訂將來土地使用管制上,若涉及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管制規範,就必須會同原民會共同訂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並不違背原基法地21條。
原民會表示考量原住民族對土地的特殊需求,內政部在計畫非都市土地等程序上必須餞行原住民族基本法,原民會也必須從中參與共同訂定,依照草案劃分了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若國土地畫法草案通過,原民會的角色從被動轉為主動,但未來原住民族地區的族人使用土地的權益能不能更加有力,還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