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近年來不管是法律上,或是中央原民會政策上,對原住民法律權益的保障都有重大的改變,所以除了將訊息廣為宣導外,也積極推動多項創新措施因此高雄市原民會結合高雄市政府法制局,一起辦理公務人員法律研習活動,
[[高雄市政府原民會衛福組專員 周琪絜 排灣族:希望藉由我們的承辦人,我們在原住民地區的工務人員,自已本身能夠加強自已的法治素養,也更體認依法行政它的內涵所在]]
為期兩天的法律研習活動,第一天是針對公務人員行政行為上的法律問題,最重要就是依法行政,而第二天是法制作業的實務課程,對於今年終於可以恢復自己選區長的部落重新有了地方自治權也可以注意相關法令該如何制定
[[高雄市政府法制局秘書室主任 張弘杰:主要是針對未來,就是原鄉地區可能會有這個自治的問題,將來可能會面臨到很多法制的一些制定,所以我們明天安排的課程,就由我們法規科的科長,來作這個法規制定的一些,實務上的一些訓練]]
[[高雄市那瑪夏區公所觀光課長 柯武達 布農族:我覺得是有幫助,尤其是對我們在行政機關的公務人員,尤其我們在原住民地區有幾個,所謂的要馬上成立變成我們五都的這些,要改為自治法人,是對我們公務人員都有幫助]]
這次參與的有高雄市內三個原住民族行政區的區公所、衛生所以及清潔隊,近幾年國家法律和政府法規不斷更新,公務人員必需不斷增加法律知能,特別是對於即將恢復地方自治的部落在未來制定自治法規時才不會不知所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