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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電視台    2013/08/14
水保法處處受限 原住民盼修法解套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法律政治、環境生態保育  
記者:Tanivu/bazak
地點: 全臺 全部  

水土保持法將要修法,許多環保團體強烈反對,不過對於長期居住在水庫集水區或上游區域的原住民族人:例如桃園復興鄉、新竹尖石鄉,原本水土保持法要保護水源頭以及環境而制定,卻限縮原住民族人使用原住民族保留地的規範,並且區內各項公共事件也無法推動,加上目前沒有相關完整的環境生態補助機制,讓許多原住民族人生活受限於這個法規。

將要修法放寬集水區土地使用的權限,歐蜜‧偉浪擔憂,修法最終受益還是財團、而非原住民族人。而修訂法條第十六條中對於「須特別保護者」的定義,農委會水保局副局長李鎮洋表示,修法後將由地方政府來斟酌,若有必要則劃入特定水土保持區;雖然將現行「水庫集水區」應劃為特定水土保持區的規定,放寬為「水庫集水區內須特別保護者」應劃為特定水土保持區,但相關的環評法規一樣會嚴格審核用土地使用的資格。

台灣地區共63座水庫,其集水區面積約為205萬公頃,約占全台山坡地面積78%。李鎮洋表示,水庫集水區有許多型態,例如有高山型的石門水庫、或是平地型的高屏溪攔河堰,全台目前完全被劃入特定水保持區的水庫,只有台南的白河水庫和烏山頭水庫,依現行規定全區都是特定水土保持區;若依照現行法律來劃分其他水庫,所有的水庫都將限制鄰近居民用地並且禁止開發行為,不過修法後,是否能夠讓居住在水庫集水區周邊的居民,合法使用自己土地的合法權益,還是要由地方及中央政府機關核定計畫後才能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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