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語言發展法明定,國內各族群的自然語言為國家語言,一律平等不受歧視,而且還獎勵用各種方式推動學習和保存。現在在台東縣的大武和達仁鄉,鄉公所爭取到原民會補助,利用公所和所屬機關辦公廳舍外的雙語招牌又增加原住民語的羅馬拼音,不過有很多人不瞭解,以為鄉公所招牌做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