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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2 ~ 2019.12.23
2019 第7屆MAKAPAH美術獎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文化創意、當代藝術、藝文活動  
主辦單位:原住民族委員會
活動地點:全臺 全部

一、 活動宗旨

臺灣原住民族文化內斂深厚,藝術表現上有其獨特性,不論是祭典規範、生命禮俗、圖騰精神等
其中動人的文化內涵更值得細細探究。原住民族委員會自102年起舉辦「MAKAPAH 美術獎」至
今邁入第 7 屆,已經成為臺灣藝術界重要盛事之一,每年吸引上千件攝影類作品及上百件繪畫類
作品參賽,每年都能看到許多的參賽作品展現出對原住民族群生活、文化、傳統更具深度的認識
及體驗。第 7 屆 MAKAPAH美術獎期待能有更多原住民族朋友共襄盛舉,特將競賽類別攝影類
及繪畫類依身分別進行細分為非原住民族組及原住民族組期以鼓勵原住民族朋友可透過自身生活
體驗與文化傳統創作出更多美好細膩的藝術作品。MAKAPAH係為阿美族語,代表者「美、帥、
漂亮、讚嘆」之意,以其作為美術獎之名。主要意義期待透過MAKAPAH美術獎的辦理,邀請大
家一起走入原鄉,探索原住民族文化中的精彩,記錄原鄉真實的生活型態共同發掘原住民族豐沛
的文化內涵,也為這美麗的文化瑰寶留下真實與感動的見證。藉以比賽的形式來行銷臺灣原住民
族群之美,讓更多民眾以不同的角度探索了解原住民族文化,更能重新展現原住民族文化之美及
其獨特性。



二、 辦理單位


主辦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

承辦單位:左右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三、 參賽資格


年滿 15 歲以上者,對臺灣原住民族文化有興趣者皆可參加,不限國籍。僅接受個人名義參賽。



四、 徵件期間


即日起至 108 年 12 月 23 日(一)截止(以郵戳為憑)。



五、 創作主題


以臺灣原住民族人物、景觀、自然生態、藝術、傳統祭儀、文化活動及部落建築……能看見更多
不同的臺灣原民文化之美,且能傳達原住民族的精神與文化意涵為主軸。



六、 參賽組別及類別


※每人可同時報名繪畫及攝影類

(一)原住民族組:應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且文件須註明族別。

1.繪畫類:以手繪方式創作之繪畫作品,每人參賽作品以 2 件為限。

2.攝影類:以傳統底片或數位攝影的方式創作之攝影作品,每人參賽作品以 8 件為限。



(二)非原住民族組:

1.繪畫類:以手繪方式創作之繪畫作品,每人參賽作品以 2 件為限。

2.攝影類:以傳統底片或數位攝影的方式創作之攝影作品,每人參賽作品以 8 件為限。



七、報名方式


請於MAKAPAH美術獎活動網站(www.makapah.com.tw)下載活動簡章及報名表,於報名截
止日期前,將以下報名資料,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承辦單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接受報名。



(一)報名資料

1.參賽報名表:填寫個人資料及作品相關資料;報名原住民族組者應附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且
文件須註明族別。

2.作品相片:背面應黏貼「作品說明表」。

3.電子檔光碟:將「參賽報名表、作品相片」燒成光碟。

(二)收件地址:10651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 17 號 3 樓,標示:【第7屆MAKAPAH美術獎-
徵件小組收】。

(三)徵件小組洽詢電話:02-2781-0111#212 沈小姐。



八、參賽作品說明


(一)繪畫類

1.創作時間:參賽作品應為簡章公告時間起計 3 年內之創作作品。

2.作品相片規格:參賽者需將畫作先翻製成照片,並沖印成 8x10 相片(大小約 20.3 x25.4cm)之
亮面相片。

3.作品規格:
(1)畫紙尺寸:以長邊 120 公分為上限。
(2)媒材:平面繪畫或複合媒材均可,但必須為手繪作品,恕不接受雕塑、數位作品或含有複印製品
之拼貼畫。

4.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且同一件作品不得兩投,經查有前述情事者,一律取消資格,得獎作
品則由主辦機關追回該獎項,獎位不予遞補。


※繳件資料及方式

A.第一階段初選:將下列資料以掛號方式寄出,此階段之參賽作品相片不退回;第一階段入圍者於官
網公告。

(A)報名表及作品說明表:請確實填寫報名表資料(如:姓名、身分證字號、電話等…),並清楚寫明主
題、創作時間及200字內之創作理念(例:創作背景、作品說明等),文類不拘。

(B)繪畫作品沖印之亮面相片。

(C)電子檔光碟片(包含報名表及作品相片)。


B.第二階段決選:

(A)第一階段入圍者名單於官網公告,承辦單位將個別通知入圍者 自行裱框並包裝保護(裱框後不得超
過 150 公分),於期限內提交原始畫作,並寄送至本屆徵件小組,進行第二階段決選。

(B)第二階段決選得獎者於官網公告,除前三名得獎者作品外,其餘原始畫作皆可於展覽結束後,與徵
件小組聯繫領回。決選後未得獎者,將由承辦單位個別通知領回。



(二)攝影類

1. 創作時間:參賽作品應為簡章公告時間起計 3 年內之創作作品。

2. 作品規格:(1)參賽者需將作品沖印成 8x10 吋(大小約20.32x25.4公分)之亮面 照片。

(2)作品須交付底片或數位電子檔(電子尺寸不得低於2274×1704像素,JPEG或TIFF檔,須保留原始
EXIF檔案資訊)。

3. 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且同一件作品不得兩投及不得進行翻拍拷貝、合成等,如經查有前述情
事者,一律取消
資格,得獎作品則由主辦機關追回該獎項,獎位不予遞補。



※繳件資料及方式:

A. 第一階段初選:將下列資料以掛號方式寄出,此階段之參賽作品相 片不退回;第一階段入圍者於官
網公告。

(A) 報名表及作品說明表:請確實填寫報名表資料(如:姓名、身分證字號、電話等…),並清楚寫明主
題、創作時間及
200字內之創作理念(例:影像背景、拍攝地點、作品說明等等),文類不拘。

(B) 攝影作品沖印 8x10 吋亮面之相片。

(C) 電子檔光碟片(包含報名表又作品沖印 8x10 吋亮面之相片)。

B.第二階段決選:

(A)第一階段入圍者,承辦單位將個別通知入圍者於期限內提交 16x20吋(大小約 40.64x50.8 公分)之亮
面相片,進行第二階段決選。

(B)交付之參賽作品皆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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