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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30 ~ 2018.03.30
「107年度委託製作學生劇情短片拍攝」勞務採購案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攝影、廣播電視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活動地點:全臺 全部

壹、目的:培養國內影視創作人才,拓展多元視角,提供學生發表創作平台。 貳、徵件時間:即日起至3月30日止 參、執行時程:自決標日(簽約完成)起至107年10月31日止。 肆、採購金額:本案採購金額為新台幣60萬元,預計製作1部學生短片。 伍、採購方式: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準用最有利標。 陸、執行內容: 一、短片製作:以當代原住民相關題材為創作,攝製30分鐘電視短片(實長24-25分鐘)。 二、宣傳片製作:每部影片製作2支宣傳片:正式預告片60秒1支、導演專訪2分鐘以內1支。獲選團隊另提供3-5分鐘精華片段供本會於國內外影展宣傳使用。 柒、企劃案內容: 報名團隊提供之拍攝企劃案應以中文打字,A4規格紙張印刷,內容以中文橫式左至右繕打並裝訂成冊且附頁碼。製作之拍攝企劃案及契約簽訂前所需之成本由報名團隊自行負擔。請依前述委託項目分別撰寫拍攝企畫案。拍攝企劃案紙本1式10份以及拍攝企劃案電子檔1份送至本會。內容至少應包含下列項目: 一、影片名稱:題目自定,以能結合族語為佳。 二、影片主旨。 三、目標觀眾。 四、影片規格:含時長、製作規格等。 五、故事大綱。 六、人物角色設計。 七、完整劇本:含影部、聲部說明。 八、影像設計:場景示意圖、服裝示意圖、影片創意與攝影風格。 九、聲音設計:配樂、音效等設計構想。 十 、族語及文化運用策略:族語呈現至少佔影片25%。 十一、團隊簡介:團隊不得將本會人員(含董監事)列為工作人員。 1.製作人資歷、作品年表與合作意向書。 2.導演資歷、作品年表與合作意向書。 3.編劇名單與同意書。劇本如係取材自他人作品改編者,應再檢附原著改作同意書,無則免。 4.工作團隊經歷及專業事項。 5.預定演員卡司:含主要演員名單、簡歷、演出經歷,附主要演員意向書。劇中男女主角需無償配合本會主辦之宣傳活動,以拓展節目效益。 6.專業顧問:顧問簡歷與合作意向書(含影音製作、語言、文化等,並依題材聘相關領域之專業人士)。 7.演員與工作人員組創團隊之原住民籍皆須佔二分之一以上。 十二、品質管理機制:含人力與物力配置、顧問審查與驗收規劃。 十三、進度規劃:執行本案作業進度、工作細項與時程。 十四、預期效益及目標。 十五、製作預算與分析:請依人事費、拍攝製作費、後製費用分項逐一就支出項目、數量、單價、稅金及總價詳列經費概估明細表。 十六、團隊得獎紀錄、製作同性質作品紀錄與簡介,委託案例說明(得附證明文件或作品/DVD)…等。 十七、聯絡人、連絡電話、通訊email。 捌、審查與期程: 為確保影片品質及掌握工作時程,獲選團隊應依下列期程提出作業情形報告,將相關企劃、樣帶、資料等送本會審查並確定後據以辦理: (一)第一期審查:決標日(完成簽約)後30日內。 提交細部計畫書一式二份與電子檔乙份,其內容應含影片名稱、影片主旨、目標觀眾、影片規格、故事大綱、人物角色設計、完整劇本、影像設計、聲音設計、族語及文化運用策略、製作團隊簡介、品質管理機制、進度規劃、預期效益及目標、製作預算與分析、聯絡方式等,並提交演員表、顧問同意書等。 (二)第二期審查:107年6月1日前。 提交演員同意書、定裝照、確認場景圖、最後確認版劇本。 (三)第三期審查:107年9月1日前。 30鐘初剪光碟二份,如有族語或外語請先翻譯並上字幕。保險投保書影本與繳費收據正本各一份。 (四)第四期審查:107年10月31日前。 提交下述成品與執行成效報告等,存至硬碟並燒錄光碟二份。 1.完成之影片: (1)完成影像檔:30分鐘中文字幕、英文字幕、無字幕檔各一。
(2)宣傳影像檔:2支宣傳片、3-5分鐘精華片段等,中文字幕、英文字幕、無字幕檔各一。
(3)影片規格:HD規格的解析度1920 x1080/60i的mxf檔。
(4)聲音規格:音訊平均值為-12dbfs,最大值不得超過-6dbfs。 完成帶為四軌混音輸出,分軌帶為旁白,現場音,音樂,音效四軌輸出。錄製淨長秒數為〝〞秒或 〝〞秒。 2.文字資料:下列皆須含中英文版本。 (1)字幕稿。 (2)影片簡介300~500字 (3)幕後工作人員簡歷:導演、製作人、主要演員 (4)導演的話、製作人的話 (5)工作人員名單。 3.意見書與授權書:顧問意見書、音樂使用明細、影像/音樂授權書。 4.圖片檔:具圖說之15張800萬畫素及300dpi劇照(勿翻拍或截圖,適用於各項媒體廣告輸出之用途)。 玖、權利及義務: 一、完成作品之著作權屬於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並於原視頻道排檔播出。 二、不得有侵害他人著作權、商標權等智慧財產權或其他任何權益,否則概由申請者負法律上應有之民刑事責任,如因而使本會遭受損害時,應由申請者負責賠償。 拾、其他重要事項: 一、報名團隊如有戲劇作品經驗,提企劃案時請提供相關影片。 二、報名團隊之提案作品有下列之情形不得參與本次徵選: 1.曾公開發表者。 2.曾獲國內外獎項者。 3.曾獲國內外單位補助計畫者。 4.曾獲財團法人原住民文化事業基金會相關委製案者。 三、本案執行期間,獲選團隊應自負其安全管制與辦理保險,並負責工作人 員食宿、交通、行程安排相關事宜。。 四、每部短片企劃內容、演員、拍攝計畫等,應於拍攝前經本會審核通過後方能製作,有變更者亦同。 五、獲選團隊之相關對外文宣設計稿及新聞稿等,需事先經本會同意,始得進行印製或發佈,並需註明機關名稱及字樣,不得侵權。 六、獲選團隊因應題材需要,應自行聘請原住民籍耆老、學者或相關專業人士,參與拍攝主題、企劃大綱、現場指導及審查影片內容與提供意見, 確認內容無誤後簽名。 顧問名單經本會審核通過後方可聘請。 七、為有效控管單元劇品質與執行進度,視案件情形,本會得要求獲選團隊報告執行狀況。 八、獲選團隊須確實詳細參閱辦法且同意相關規定,並保證所有填報資料正確無誤。日後若涉及版權糾紛,申請者須負一切法律責任。 九、本案執行期間,獲選團隊得尋求贊助及合作廠商等相關資源進行整合計畫,俾利活動辦理成效。如有募款計畫需報請機關同意。 拾壹、企劃簡報注意事項 一、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 二、應由計畫製作人、導演、編劇人員出席,至多3人參加。 三、每組團隊簡報時間為10分鐘,再由評選委員進行10分鐘問題詢答,主席得視問題詢答之情形酌予延長或縮短時間。變更或補充資料者,該資料應不納入評選。 拾貳、本會連絡方式 本辦法說明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由本會解釋。
聯絡電話:原視節目部(02)2788-1600分機320何小姐、分機360沈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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