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弘揚敬老崇老美德,鼓勵大眾關懷長者及推展老人智慧傳承分享,藉由表揚本市長青楷模及敬老楷模的活動,以促進社會尊老崇老的風氣及營造友善關懷老人城市。
表揚對象:
(一)長青楷模:實際居住本市,年滿65歲以上,品德端正無不良素行 近5年內具有下列事實之一者。
1.熱心社會公益、經常救助弱勢,確有顯著事實者。
2.長期獻身社會服務工作,表現卓著且有事證者。
3.熱愛鄉里,積極推動及參與社區事務,確有顯著事實者。
4.提倡長青健康身心的生活,分享生活經驗及智慧,確有顯著事實者。
5.其他優良事蹟,足以示範者。
(二)敬老楷模:年齡在65歲以下,品德端正無不良素行,服務本市長者具有下列事實之一,且未曾當選本市或全國敬老楷模或本市老人福利績優人員者。
1.提倡敬老風氣並身體力行,具有事實表現者。
2.長期捐獻金錢、土地或物質,供為老人福利者。
3.運用專才,長期獻身老人福利服務工作,表現卓越,足為表率者。
4.長期於各行各業身體力行敬老服務工作,具有事實表現者。
5.其他敬老優良事實,表現卓著者。
推薦期限:自即日起至105年8月15日(一)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