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類型 族群 主題   
 
更新日期 2017.11.01
行政院令:修正「原住民族就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就業服務、法規資訊  
地點 全臺 全部  
發佈機關 行政院
法規內容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一月一日行政院院授主基經字第 1060200905A
號令修正發布第 3、6、7、11 條條文;並刪除第 2 條條文


第 2 條 (刪除)

第 3 條 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特種基金,隸屬於原住民族綜
合發展基金項下,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以原住民族委員會為主管
機關。

第 6 條 本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由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管理會辦理之。

第 7 條 本基金之保管及運用應注重收益性及安全性,其存儲並應依公庫法及其相
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 11 條 本基金年度決算如有賸餘,應依規定辦理分配。

相關連結 http://law.moj.gov.tw/News/news_detail.aspx?SearchRange=G&msgid=135525&k1=%E5%8E%9F%E4%BD%8F%E6%B0%91
 
 
地址:106台北巿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國立臺灣大學總圖書館北側廣場地面層
電話:(02)3366-3776   FAX:(02)3366-3770    
EMAIL:ntutiprc@ntu.edu.tw
網站點閱次數:65,672,253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