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04年3月2日
原民社字第1040008800號
主 旨:預告訂定「人體研究計畫諮詢取得原住民族同意及約定商業利益應用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訂定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及衛生福利部。
二、 訂定依據:人體研究法第十五條。
三、 「人體研究計畫諮詢取得原住民族同意及約定商業利益應用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apc.gov.tw),最新消息網頁。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原住民族委員會社會福利處
(二)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5樓
(三) 電話:02-89953456分機3164
(四) 傳真:02-85211651
(五) 電子郵件:lily920544@apc.gov.tw
主任委員 林江義
Mayaw.Dong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