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
教 育 部令 中華民國103年6月10日
原民教字第10300234871號
臺教社(一)字第1030067661A號
修正「原住民族部落大學補助要點」第一點及第四點附件一、第五點附件四,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原住民族部落大學補助要點」第一點及第四點附件一、第五點附件四
主任委員 林江義
Mayaw.Dongi
部 長 蔣偉寧
原住民族部落大學補助要點第一點及第四點附件一、第五點附件四修正規定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93年3月15日原民教字第0930007410號令
及教育部台社(三)字第0930033077B號令會銜發布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96年6月13日原民教字第0960022531號令
及教育部台社(三)字第0960074178B號令會銜修正發布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99年10月14日原民教字第0990048421號令
及教育部台社(一)字第0990161537B號令會銜修正發布
原住民族委員會103年6月10日原民教字第10300234871號令
及教育部臺教社(一)字第1030067661A號令會銜修正發布
一、 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與教育部為提供原住民族終身學習環境,強化原住民族部落大學(以下簡稱部落大學)組織功能,促進原住民族文化傳承與創新,培育原住民族人才及現代公民,特訂定本要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