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預告訂定「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場地設施使用規費收費標準」。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
二、訂定依據: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
三、「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場地設施使用規費收費標準」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tacp.gov.tw),「最新消息/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法規及行政規則」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本局行政組
(二) 地址:屏東縣瑪家鄉北葉村風景104號
(三) 電話:(08)7991219
(四) 傳真:(08)7993551
(五) 電子郵件:birdsun@mail.tacp.gov.tw
代理局長 鍾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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