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團體於原住民鄉申請進用原住民族失業者之計畫,及身心障礙者有關團體申請進用身心障礙失業者之計畫,如為延續上一年度之計畫,得於申請計畫書中註明延用前一年度計畫所進用人員之名額,延用前一計畫所進用人員之名單,應送請本會職業訓練局所屬公立就業服務中心核對其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