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類型 族群 主題   
 
更新日期 2002.04.09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辦事細則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綜合行政、文史資產、法規資訊  
地點 全臺 全部  
發佈機關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
法規內容

第 1 條 本細則依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 (以下簡稱本局) 組織條例第九條規定訂定之。 第 4 條 本局分設三組,各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展示表演組: (一) 原住民族文化資料與文物之蒐集、典藏及展示事項。 (二) 原住民族音樂、舞蹈、工藝、民俗活動及其藝術之研究、編纂及策劃演出事項。 (三) 原住民族生活形態展示、管理及維護事項。 (四) 原住民族傳統文化、藝術及工藝技術展示事項。 (五) 各展示館與展品之維護、管理及營運事項。 (六) 國內外文化與歌舞之展示、表演、評量及交流事項。 (七) 與相關機關共同舉辦展演活動之聯繫、協調及促進事項。 (八) 原住民族視聽資料之製作、使用及保管事項。 (九) 新增展館籌劃及執行事項。 (一○) 協助鄰近部落文化產業推展事項。 (一一) 其他有關展示表演事項。 二、教育推廣組: (一) 原住民族傳統工藝技術及樂舞人才訓練事項。 (二) 原住民族社會教育活動事項。 (三) 原住民族學術研究及交流事項。 (四) 園區遊客導覽、行為調查及解說服務事項。 (五) 原住民族文化活動資訊之蒐集、管理及服務事項。 (六) 影音與圖書資料之蒐集、整理、保存及資訊服務事項。 (七) 教育文化推廣研習事項。 (八) 各項刊物與教育活動教材之編輯及出版事項。 (九) 文化志工之召募、訓練、考核及管理事項。 (一○) 其他有關教務推廣事項。 三、行政組: (一) 施政計畫及業務工作報告之彙整編擬事項。 (二) 行政資訊系統之規劃、協調及推動事項。 (三) 公文之收發及繕校事項。 (四) 印信之使用及典守事項。 (五) 文書處理及公文改革之規劃研擬事項。 (六) 檔案管理及研究改進事項。 (七) 主管會報、擴大業務會報等重要會議議事及紀錄事項。 (八) 機要文書、密電與信函之處理及保管事項。 (九) 工程、財物及勞務之採購事項。 (一○) 款項出納及票據保管事項。 (一一) 財產物品之管理及維護事項。 (一二) 公物車輛與油料之管理及維護事項。 (一三) 辦公處所、員工宿舍與其他相關設施之管理及維護事項。 (一四) 會議場所管理及各項典禮儀式之佈置事項。 (一五) 司機、技工、工友與社會役人員之調配、訓練及管理事項。 (一六) 國會聯繫、服務及其他公共關係事項。 (一七) 新聞處理、聯繫及記者會安排事項。 (一八) 外賓拜會訪問之接待事項。 (一九) 園區保全、勞務委外及員工合作社管理事項。 (二○) 不屬於其他各組之事項。

相關連結 http://law.apc.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FL000281&KeyWordHL=&Style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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