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 : 本台之任務如下︰ 一、 闡揚國家教育政策、政令。 二、 實施空中教學,推動成人及終身教育。 三、 推動特殊教育及職業教育。 四、 推廣原住民教育。 五、 推展社會教育。 六、 協助推動學校廣播教育。 七、 其他有關教育廣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