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那卡那富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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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

傳統卡那卡那富族婦女的生產過程完全是在家屋中進行的,當產婦要分娩時,會請有經驗的婦女來家中助產,而且產婦生產時是以木棍為杖,彎著腰生產。一旦嬰兒生下後,就用削成小刀型的草來割斷臍帶,並用微溫的水加以清洗。(林曜同,2007)生產後兩天,產婦都要待在家中。(臺灣總督府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2001〔1918〕)

命名

傳統上,卡那卡那富族產婦於分娩後第三天早晨,母親將嬰兒抱至門首,由父親用茅草莖綁在嬰兒衣角上,進行祈福儀式,希望日後不要有邪氣來侵犯孩子。到了第五天,父親會進行占卜,如果得到吉兆,就要母親為孩子洗頭,並在進行祝福儀式後,然後就命名。(林曜同2007;臺灣總督府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2001〔1918〕)

卡那卡那富族的命名原則為長子或長女都必須以祖父母的名字來命名,而其他的孩子則以孩子的叔叔、伯伯或姑姑的名字來命名。並有一套專有的名譜來配合此一命名原則,男、女有別,而在這套名譜中,大多數的名字是卡那卡那富族專有,只有少數的名字亦可見於鄒族和拉阿魯哇族當中,因此,除了用來命名外,也具有辨識族群身份的功用。(謝繼昌等,2002)

親屬稱謂

根據日本學者小山由道的記錄,卡那卡那富人的親屬稱謂,有以下的區別:

cáumia 親屬的總稱,不分性別。
cúma 父親,父子關係稱為kinácúma。
cína 母親,母子關係稱為kinácína。
támu 指祖父母,以及與祖父母或曾高祖父母同一輩的男性與女性。
mánu 指輩份比自己低的男性及女性,如子、女、姪輩。
kanakana’úu 兄、姊,不分性別。kanakanarúa 弟、妹,不分性別。兄弟姊妹合稱turángaku,而兄弟姊妹包括表兄弟姊妹關係則稱為kinturánga。
‘ucáng? 夫妻,不分性別。夫妻關係則稱為kina’ ucánga。
cucuámu 指妻子的父親,cicína則指妻子的母親。
‘anámaku 指同輩的姻親,不分性別與長幼。(臺灣總督府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2001〔1918〕)

結婚

傳統的卡那卡那富族的婚姻為家中有適婚年齡的男子,其父母會為他尋找適合對象的女子,並派人前往女方家提親,若得到女方父母的同意,男方會製作大圓形黏糕兩個和鹿肉並送往女方家,女方家會招待親友一起吃,就此議定婚事。(臺灣總督府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2001〔1918〕;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1983〔1915〕)

男方親屬則要前往山上打獵,並將所獲得的獸肉儲藏好,並釀酒和準備黏糕做為禮品。婚禮當天,新郎的女性親屬前往女方家,將新娘接回男方家,讓新娘和新郎以及新郎的父母見面,並作簡單的祈禱,祝福婚姻幸福美滿,新娘吃一點黏糕之後,就返回女方家。隨後,新娘家的親友在前往新郎家,把新郎帶往新娘家,舉行在新郎家一樣的儀式,之後新郎就回家。(臺灣總督府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2001〔1918〕;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1983〔1915〕)

隔天早上,新郎家準備酒宴招待兩家的親朋好友,並致贈禮物給來參加婚禮的親友,新娘當天也跟隨新娘親友前來新郎家,當天晚上之後就住在新郎家。(臺灣總督府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2001〔1918〕;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1983〔1915〕)

現今,卡那卡那富族主要的通婚對象為布農族,其婚姻習慣也受到布農族的影響,例如分豬肉的習俗,現今卡那卡那富族分豬肉所需的豬隻數目是由男方與女方商議決定之,再由男方購買送給女方。而且分豬肉是在女方這邊由新娘的父母主持,不過豬並不會全部分光,女方會留幾頭豬給男方,供男方分給親屬。一般而言,分豬肉時需遵循兩項原則,一是同村的所有卡那卡那富人皆可分到,至於住在另一個村落的卡那卡那富人則依各姓氏彼此間的親戚關係而定。第二個原則是豬身上的各部位有一定的分法:豬心分給與己家關係較好的老人家,豬腎是兩個一起分給自己最好的朋友,豬的四肢則分給同姓的人,豬尾巴連臀部的一大片肉分給堪卡那福人年紀最長者,其餘豬頭、豬排骨則分給大家。最後剩下的豬內臟則當場用鍋子煮一煮分給在場的人食用。(林曜同,2007)

喪葬

卡那卡那富人將人的死亡分為善死與橫死,成年男女因年老或病死在家中者為善死;夭折、戰死或死於野外者為橫死。(林曜同,2007)

對於善死和橫死者,族人進行喪葬的方式並不相同,對於橫死者,其屍體與所攜帶的物品都是就地掩埋,而且不舉行任何儀式。(林曜同,2007)

家人會陪伴在彌留者身旁,並將食物擺在其前,表示要他盡情享用。一旦死亡,全家人會在死者身旁用餐,並一面喊著「祖靈、祖靈」,一面將飯粒撒在死者身上,接著替死者換上美服,再用紅布纏住其頭髮,將其雙膝屈曲於胸前,兩手抱膝作蹲踞狀,並在室內掘一個四尺深墓穴,然後將死者和遺物放入,再覆蓋上土和石板。(林曜同,2007;臺灣總督府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2001〔1918〕)

死者死亡之後,四天以內遺族不外出也不工作,外人也不可進入喪家,這期間稱為「puaishi」。四十九天之內則叫做「nepeapo」,是服喪期間,死者的配偶只能在家人吃完飯之後單獨吃飯,父母過世,則兒子不可與家人共餐,但是子女過世,父母可以和家人共餐。。到了四十七天,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要外出住宿兩天,到四十九天到溪中沐浴,之後回家換穿盛裝,向其他親屬及同族人證明已經服喪完畢,可以恢復正常的生活。(林曜同,2007;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1983〔1915〕)

但在日本學者小島由道的記載中,卡那卡那富人家屬的喪期約五日,不過配偶和子女的喪期則為一個月,到了一個月之後,他們要遠赴借住其他家,並到溪中沐浴淨身,才可以恢復正常的生活。(臺灣總督府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2001〔1918〕)

參考文獻

圖書
臺灣總督府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原著,中央研究院民族研究所編譯(2001〔1918〕)。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臺北市: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編著(1983〔1921〕)。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第一部蕃族調查報告書。臺北市:南天書局。
謝繼昌等(2002)。高雄縣原住民社會與文化。高雄縣岡山鎮:高雄縣立文化中心。

博碩士論文
林曜同(2007)。建構、分類、與認同:「南鄒族」Kanakanavu族群認同之研究。未出版之博士論文,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研究所,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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