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阿魯哇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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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文化

拉阿魯哇族(Hla’alua)主要以早稻、小米、蕃薯、芋頭為主要的食材,並煮成小米飯、米飯、蕃薯飯、芋頭飯、小米餅為主;也會吃玉蜀黍、豆類;肉類則以豬肉、雞肉、鹿肉、羊肉為主,並會用鹽醃製成臘肉,以便隨時食用;主要的調味料有鹽、辣椒、醋、糖等,並喜歡用鹽煮蔬菜做湯來吃;主要的水果為桃子、李子和木瓜,但是,蔬菜和水果主要作為副食,並不常吃。不過,族人絕對不吃蛇肉、狗肉和山貓肉。而在特定祭儀期間則有不吃魚和不在食物加糖的禁忌。(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65)
族人會以早稻和小米釀製米酒和小米酒,亦會摘取菸葉,曬乾之後,以芭蕉葉包覆起來吸食。(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65;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1983〔1915〕)

衣飾文化

男性

在過去,拉阿魯哇族男子成年後即自前額處左右分開其髮,在後頸處紮起,再用寬約三、四公分的藤子,壓住頭髮,然後戴上皮帽。其所穿的皮背心,多由帶毛的鹿皮縫成,背部為一整塊,前襟兩塊,胸部敞開。皮披肩則由較厚且硬的鹿皮製成,只覆蓋後背,以皮綁帶扣於頸部前面。

拉阿魯哇族還用麻布或棉布為衣料。男子下半身過去是以長方形黑棉布對摺成二片或三片重疊,垂於腰際下方。穿戴時,上端用藤製或竹製腰帶固定住,並在腰帶兩端附以細繩,再結綁於腰後方。此種腰帶男子在十二、十三歲起即開始佩帶。男子為求胸部寬闊健美,且象徵肌肉發達、善鬥,遂為了出獵及戰爭前之特殊訓練目的,而製造出此種以竹皮或藤皮編製的腰飾束腰,它同時也兼具了節食的功能。

男子胸衣(又稱胸布或胸袋)係以白色麻布為底,交叉掛於後頸並垂在胸前,折成袋形,內可裝物品或工具如拔毛的竹製夾子等。在胸衣的右上方一小塊內,以紅、黑、黃褐等色挑織成菱形、三角形、曲折形、十字形、及橫條紋等幾何形花紋,而在二塊布的上下邊緣,亦飾有若干細橫條紋。穿上胸衣時,該挑織小方塊正好露在胸前。

男子下身多著黑色棉布所製成的單片式短裙,長度僅及膝蓋,腰際有縐摺,由左向右開口,此類形的短裙與排灣、魯凱二族相似,推測可能係模仿自該二族者。(李莎莉,1998)

女性

拉阿魯哇族女子衣服大多以棉布、絲、或綢緞裁製而成。上身多著則穿右襟長袖短上衣,有長綁帶繫於背後或纏繞於腰間。通常會在上衣領口、前襟兩緣邊、下擺、及袖口處緄邊,施以紅、黃、藍、黑、綠、紫等色刺繡花紋,先縫貼色布,再於其緣邊挑繡一、二條彩紋,花色紋樣均與男子胸衣相似。
女子腰帶係以一條長而細的紅、綠色棉布或綢布製成,兩端繡有花紋邊或流蘇,繫於腰際,內可裝錢。
婦女的單片式長裙,以黑布一自左、一自右圍繞下體,再以腰帶束於腰際。一般會在三邊緣緄白邊,並施以刺繡花紋。(李莎莉,1998)

工藝文化

拉阿魯哇族並無特別的工藝製品,主要表現在日常用品與容器的製作上,主要使用以下四個方式來製作日用器具與容器:

一、木製品,此為最大宗的,製造的方法不外刳工和砍削工兩種,用刳工製作者主要有臼、桶、蒸桶等等。砍削工主要製成的木器有木杵、木砧板、木杓等等。

二、竹製的容器,如同木器一樣,也分成刳削工和編製工兩種,前者最常見的為汲水筒,後者主要為竹床、竹櫥架等等。

三、藤製的容器,最典型的藤器為背簍,以藤條和竹管為骨架,用藤皮挑織成斜交線和平行線相配合的六角形花紋,並有藤環,以方便背著。

四、鐵製品,拉阿魯哇族知道簡單的鍛冶術,用鎚、砧等工具,在石爐中鍛冶鍬、刀等物品。(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65)

由於拉阿魯哇族與漢人和平埔族人接觸頻繁,得循以物易物的方式換來衣服,因此,拉阿魯哇族的女性族人並不紡織衣物。(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1983〔1915〕)

樂舞文化

拉阿魯哇族最常用的樂器主要有以下數種:

一、嘴琴,以薄竹片製作,中央鑿長方形的洞,把口貼於洞中,用手拉線,以發出聲音的樂器。

二、弓琴,把竹子彎成弓形,再繃上由草的纖維所做成的絃,把口靠近絃的上端,手則握住下端,並以手指調整音調以發出聲音的樂器。

三、鼻笛,用兩根竹子製作,中央鑿數個洞,把鼻子靠在竹子上端,把氣吹進去,用手指按住洞口以調整音調和發出聲音的樂器。

四、橫笛,用一根竹子製作,中央鑿數個洞,把口靠近洞口,用手指按住其他洞口以調整音調和發出聲音的樂器。(臺灣總督府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2001〔1918〕)

族人最常用的樂器為嘴琴,鼻笛只使用在喪葬儀式上,平日並不使用。(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65;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1983〔1915〕)

在拉阿魯哇族的傳統音樂中,五聲音階使用的相當頻繁,主要是以單音齊唱來表現歌曲。並分祭儀用的祭歌,和非祭儀用的生活歌曲,例如情歌、問答歌、童謠等等。(游仁貴等,1999)
此外,拉阿魯哇族傳統音樂的主要特色為,以La音為曲子的中心音階,先往下四個音階,之後再回到原來的La音階,如此反覆進行。(游仁貴等,1999)

住所建築

家屋與其附屬建築

拉阿魯哇族稱家屋為「slliya」。(謝繼昌等,2002)其傳統的建築款式為:

1.地基均平,屋內與屋外的高度相同。
2.從平面來看,房屋是長方形,縱面兩壁只有開前後兩扇門,和鄒族(Tsou)或卡那卡那富族(Kanakanavu)有開三個門的習慣不同,牆壁短屋頂高。牆壁以大量的茅管直立排列後,並以藤條綁住一層或兩層。
3.屋頂如橢圓形的傘斜搭而下,並在上面蓋上茅草,自高處俯視有如母雞孵卵時背脊的形狀。邊延伸出壁外二、三尺,形成四周的走廊。
4.不設窗戶也不開天窗,只靠門來取光。
5.屋內為泥土地,並不隔間,床鋪放在屋內的四角或兩側,床鋪的另一側則放火爐,火爐上有以木頭或竹子製成的吊架,供乾燥榖物之用。(臺灣總督府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2001〔1918〕)

家屋四周用石垣圍一塊地以作為曬穀與進行儀式之用,屋子的側後方則有使雜木興建的豬舍與雞舍,並在晚上放置以茅草作成的箱子在豬舍與雞舍的門口,以防止野獸和蛇的攻擊。(臺灣總督府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2001〔1918〕;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1983〔1915〕)

田寮與穀倉

如果田地距離家屋比較遠,會在田地旁邊另外興建田寮,田寮不論在外觀樣式和內部構造都和家屋相同。(臺灣總督府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2001〔1918〕)
穀倉則放在田寮內,用茅管做成牆壁,周圍設置以雜木做成的柵欄,以防止閒雜人等或動物接近,並將小米和早稻收藏在裡面。(臺灣總督府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2001〔1918〕;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1983〔1915〕)

公共會所

部落的公共會所稱為tsakuaru,其建築樣式為干欄式建築,屋內四柱橫有竹竿。會所中央有火爐,屋內的爐火,平時務必使其不滅。(劉斌雄,1969)
會所前種一種名為sangura'的樹,當舉行部落祭儀時,將祭品掛在樹枝上以敬天神。會所為部落整體活動之中心,一切重要部落事務皆在會所開會討論,唯女性禁止進入會所。(劉斌雄,1969)

參考文獻

圖書
李莎莉(1998)。臺灣原住民衣飾文化-傳統.意義.圖說。臺北市:南天書局。
游仁貴等(1999)。南鄒族民歌。高雄縣岡山鎮:高雄縣立文化中心。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編(1965)。臺灣省通志稿卷八同胄志。臺北市: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臺灣總督府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原著,中央研究院民族研究所編譯(2001〔1918〕)。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臺北市: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編著(1983〔1921〕)。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第一部蕃族調查報告書。臺北市:南天書局。
謝繼昌等(2002)。高雄縣原住民社會與文化。高雄縣岡山鎮:高雄縣立文化中心。

期刊文章
劉斌雄(1969)。沙阿魯阿族的社會組織。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集刊,28,67-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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