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悟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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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歲時祭儀相較之下,達悟族的生命儀禮都簡單許多。達悟人在出生、結婚、死亡這三種生命過程會舉行儀式。
 
命名
新生兒的命名儀式是非常重要的,當孩子被命名的同時,他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名字也隨之取消,而改以能反映他們社會狀態的名字:隨孩子的姓名來命名。在達悟人的結婚儀式中並沒有饗宴及狂歡部分,只有新郎、新娘的父母及少數近親參與其事,其重要性反倒不如新生兒的命名儀式。
 
婚姻
達悟人認為一個婚姻的確立在於成功的生育子嗣,婚後未育是最常見的離婚原因。男人的初婚期是25~30歲,只能夠自己一人獨自駕駛小船出海捕魚的時期;女子的待嫁期是18~20歲,能夠織布與種芋的時期。
青年男女婚前交往極為自由,彼此情投意合後關係會漸趨固定,每日出雙入對,儘管沒有任何的婚約,在部落中也會被視為一對。達悟人大多要經過兩、三次的長是之後才能找到固定的對象。男女雙方定情後,由南家請託雙方姻親向女家求婚,會帶著飾珠一串、檳榔一束前往女方家求婚,女家接受即表示許婚。
婚禮時只有新郎或新娘的近親會出席在新郎家中舉行的婚宴,由於參加婚禮的人數非常少,且婚宴的規模也與平時的餐食差別不大,因此大多數的村民不會察覺有婚宴正在進行。一對夫妻之所以被視為是一對夫妻,主要是因為他們一起工作和居住,而非曾舉行任何正式的儀式。當一對伴侶在婚後生育子女,變差不多可宣告婚姻前期不穩定狀態的結束,及子女的到來強化了彼此的關係。
 
落成
達悟人儀式中最為特別的是為新建的房屋或船舉行的落成禮meyvazey。雖然不是每造一艘新船或新屋都要舉行落成禮,一人一生中至少要舉行三、四次,如此方能在其社會交換中的施與受間取得平衡。每個達悟男子在主持落成禮時值見達到社會成熟性。
 
喪葬
達悟族人死後大多是當天或是隔日黎明就送葬,並沒有沐浴更衣,棺木的組裝則在墓地,只有彎曲死者的四肢,做嬰兒出生時的姿勢,然後用avaka麻布包裹以繩綑綁,由死者的近親抬出屋外,其他的親人則是手持長炳刀身披冑甲,到屋外或是屋頂叫嚷咒語驅鬼,然後把屍體抬到墓地埋葬。達悟族的葬法主要有土葬、崖葬、水葬等,後來發現的甕葬數量則是少數,過去的傳統多為嬰兒。一般自然的死亡視為善終則以土葬的方式埋葬,品行不良或是沒有後嗣近親的多是用崖葬,但各部落有所差異,而少年夭折以及嬰孩死亡的,多是抱到海岸礁岩下拋入海中,這樣的方式稱之為水葬。
土葬和崖葬的送葬家屬都是男性,穿著武裝手持鋼槍,由親人背在肩上或是由兩個人用長板縛屍互抬,5-6人隨後送葬;而女子和其他朋友概不送葬。土葬的地方多是固定的,大多是距離聚落1-2里的海邊林木密集的地區,其葬穴挖成方形,將屍體面向東方腳朝西方,同時讓臉稍稍俯下不要面向太陽,因為族人普遍認為面對太陽死者會不舒服,而且會變成凶鬼出來害人;在喪禮結束第三天之後,如果還有死者家屬依然哀傷悲泣的,其他親友才能到喪家慰問。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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